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112-00214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10: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要求,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城乡统筹、区域推进”的原则,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县级政府认真履行义务教育职责,坚持城乡统筹、区域一体,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提升教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为保障,努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着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县域内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明显改善和提高,实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机会的平等,努力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探索、推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办学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实施小片区“一体化办学”模式,建立健全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在一体化办学学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扩大优质学校辐射范围。在已经实施实验小学与津北小学“捆绑式”联动发展模式基础上推行集团化办学,并在城区中心校与周边薄弱校推广。进一步加大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实践城乡“一体化办学”模式,稳妥推进城乡联办、强弱联手的义务教育办学新体制,充分发挥市区中心校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
1、优化教育布局,重点对城区学校扩容。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继城北新建宁阳学校之后,在开发区新建小学幼儿园,扩建津北小学、西津初中、河沥初中等城区周边学校,有效化解城区大班额。
2、充分利用校安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不断改善城乡办学条件。校安工程建设要做到人员、资金、时间、措施“四到位”,强力推进校安工程进程。将城镇薄弱学校改造作为的重点,加强农村学校食堂、宿舍、厕所、饮水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学校生活设施条件。
3、着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教育投入,全力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及多功能教室等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电脑、实验仪器设备、图书和体育场地及设施,提高学校现代化装备水平,达到标准化装备要求。
4、大力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水平。用足用好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中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等多项措施,力争一年内使全市60%的义务教育学校(占全市80%的班级和学生)实现“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加强校园网建设,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力量均衡配置
1、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和交流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成长,提高校长管理水平。
2、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按需设岗、定向招考、择优录取”的原则,完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法,招聘优秀教师优先补充到薄弱学校和学科教师紧缺学校,为学校配齐配足学科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3、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强化教师培训机构及培训能力建设,按规定比例核定教师培训经费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有效落实教师培训制度。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骨干教师培训。通过远程网络培训和送培下乡等形式,为农村、山区教师培训、输送优质师资和培训资源。
4、健全教师交流机制。教育部门要会同人社局、编办,加大教师资源的调配力度,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任教。依据省出台的政策,原则上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要进行交流。
5.提高教师待遇,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工资待遇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教师和优秀教师倾斜。加大对农村教师待遇改善与提高的保障水平,与农村教师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周转房、公寓房、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全面纳入保障范围,以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师资安心农村教育。建立教学点的最低保障标准,保证规模偏小、位置偏远、条件偏差的学校能够正常运转。同时为体现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的倾斜,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农村艰苦学校津贴,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实现学校建设重点从硬件建设过渡到内涵建设、内涵提升,全力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温馨校园。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文化凸显的典型学校,形成“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格局。
2、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制度。积极探索以年级和学段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实施途径的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的监测和管理。
3、深化课程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加强地方课程建设,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发校本课程。落实国家体音美课程计划,广泛开展“阳光体育” 运动,全面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师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控制中小学作息时间,“减负”规定切实执行,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4、加强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学校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重视学生养成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等教育。拓宽德育教育渠道,做到学校、家庭和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局面。
5、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省颁课程。合理规划就近入学区域,统一市域内公办中小学“就近入学”的招生管理,不允许超计划招生造成大班额。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内部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建设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师生安全。
(五)关爱特殊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服务与管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并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2.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巩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成果,调动留守儿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为留守儿童共同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办法和保障体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4.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学生的帮扶制度。充分发挥“中美爱心”等组织和措施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关爱、帮助、转化品行有缺点的学生,不得违反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职责,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未来的观念,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
(二)强化部门职责
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合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发改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立项,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编制部门要落实学校编制的总数核定工作。人社部门要在教师职称、工资等方面按规定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公安部门要制定方案和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司法部门要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规划和国土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积极支持中小学建设;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寄宿点(所)的整治力度,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镇政府要在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以及学校安全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强化经费保障
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切实落实政府办学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三个“增长”,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制定财政资金和项目向薄弱学校倾斜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建立教育经费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评估机制。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