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112-00142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9 09:5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对宁国市银雁机械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设施予以查封的公示,行政强制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宁国市银雁机械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设施予以查封的公示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宁国市银雁机械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设施予以查封的公示 |
2021年12月24日,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宁国市银雁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该公司正在生产,浇铸工序未按环评要求落实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环保设施未验收;2、制芯工序正在生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运行。可能造成严重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和第二款,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12月24日对宁国市银雁机械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设施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1年12月24日直至2022年1月23日止)。
特此公示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