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112-0008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12-23 14:39 |
发布文号 | 宁政秘〔2021〕126号 | 关键词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上级政策 |
信息来源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
为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和保护,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三、严格动态监管监测。各乡镇(街道)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欢迎广大群众对破坏损害耕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563-401259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63- 4022572(市农业农村局)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