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203-00040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9 10:0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上级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 | 内容概述 |
2月23日,《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由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正式印发实施(皖减救〔2022〕5号)。为便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特殊的地理位置、特定的地形地貌和复杂的气象条件,造成安徽多灾易灾的环境。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省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
“十三五”时期,全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稳步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显著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切实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三、发展目标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制度更加完善。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关键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
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灾害综合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
全省不同区域应对自然灾害差异化、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
创建16个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创建2-3个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0个。全省每个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不少于1名,多灾易灾镇、村设置A、B岗。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计划培训持证救护员15万人,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受益群众不低于100万人次。
与长三角、毗邻省份等区域防灾减灾交流合作机制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指挥协调机构,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和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区域协作体系。
不断健全法规和预案标准体系。制定、修订综合防灾减灾和单一灾种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健全自然灾害预警标准和突发灾害分类分级标准。
不断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预警预报、灾情会商、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
不断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应急产业政策体系,提升创新能力。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体系和制度框架。
不断健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系。
不断健全区域减灾交流合作机制。制定完善长三角防灾减灾救灾预案和应急协同体系,建立毗邻省际(省内)边界区域应急协作机制。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有效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快灾害地面监测站网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有效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水利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有效提升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能力。建立完善应急队伍体系,推进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基地建设,建立智能化应急指挥平台,健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科学规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
有效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
有效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优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引导全省防灾减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攻关和研发活动。建设自然灾害人才队伍,加大应急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有效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出台基层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社区创建。制定完善社区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
五、重点工程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安徽省省级、市县(区)级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
(二)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创建全省自然灾害数据融合平台,升级改造省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平台。
(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各类应急资源,分专业、分类型、分区域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推进综合性应急管理网格队伍建设。
(四)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自然灾害综合抢险救援基地、水上应急救援基地、水工程抢险救援基地、航空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和训练设施。
(五)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行省级生活类救灾物
资储备库布局“全覆盖,1+N”模式,优化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建立省级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制定部分省级救灾物资行业标准。
(六)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力量建设。加强省救灾减灾中心建设,推进市县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机构建设。
(七)自然灾害保险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研究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论证设计综合救灾保险。
(八)全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建立全省加固工程台账,推进全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
(九)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综合运用系统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分工。
(二)强化部门协同。统筹资源,协同配合,营造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和相关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
(四)强化考核评估。开展规划跟踪管理和监测评估,建立奖惩机制,确保规划实施落地见效。
解读处室(单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解读人:董婧源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1-6299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