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203-00043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1 15:49 |
发布文号 | 皖减救〔2022〕5号 | 关键词 | 政策文件,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上级文件转载】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各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
2022年2月
目录
一、现状与形势.................................................................................... 5
(一)主要成效................................... 5
(二)面临挑战................................... 8
(三)发展机遇................................... 9
二、总体要求......................................................................................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基本原则.................................. 11
(三)规划目标.................................. 12
三、主要任务...................................................................................... 13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3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7
四、重点工程...................................................................................... 22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建设.............. 22
(二)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23
(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24
(四)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25
(五)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26
(六)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力量建设.............. 26
(七)自然灾害保险建设.......................... 28
(八)全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 28
(九)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9
五、保障措施....................................... 30
(一)强化组织领导.............................. 30
(二)强化部门协同.............................. 30
(三)强化资金保障.............................. 30
(四)强化考核评估.............................. 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2016年省境长江流域严重洪涝灾害、2018年第18号台风“温比亚”、2019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和40年一遇的伏秋冬连旱、2020年历史罕见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全省年平均受灾人口868.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54.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55.4千公顷,倒塌房屋1.3万余间,直接经济损失282亿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稳步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全省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分别为0.94%、0.33,低于1.3%、1.3的规划目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灾害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调整,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作用,组织协调开展重大防灾减灾活动,指导各市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森林防火办法等修订施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防灾减灾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实施,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抗台风、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不断加强。气象灾害、湖河水位、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业病虫害灾害、森林火灾、野生动物疫病、空气污染等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台风早期预警水平得到提高。建成了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成安徽省防灾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与省级相关单位和各市灾情信息互联互通。加大校舍及危房改造力度,实现三类重点校舍无危房,提高学校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全省高标准农田总面积达到4670万亩,超过耕地面积一半以上,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全省新建60多个地震监测站点,新增200余套设备。新改建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站136个,建成1个Ⅱ类省级数据处理中心。持续在山区库区、淮河行蓄洪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覆盖全省290余万户农户,2016-2020年农房保险理赔案件6.18万件,累计赔款支出1.72亿元,为受灾农户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自然灾害应急处突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时期,全省灾害信息报送、共享更加及时,综合监测预警、重大风险研判、灾情会商、物资调配、抢险救援等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更加高效。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已经建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驻皖部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人防专业队伍和基层灾害信息员在防灾减灾救灾中发挥骨干作用。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全面形成,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成效不断凸显。“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范围持续扩大,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强化。全省各地、各部门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救援演练,社会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升。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和“社区减灾平安行”等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成效凸显,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提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共创建271个国家级和493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国家级和75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30个国家级和387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55个国家级和140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淮北市相山区、铜陵市铜官区被授予全省首批“综合减灾示范县(区)”称号。
——防灾减灾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十三五”时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要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防灾减灾协同发展。探索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边界地区救灾应急响应协同机制和跨区域联动机制,围绕“三地一区”功能地位,积极推进建立长三角救灾物资储备区域一体化保障机制,逐步形成规划对接、平台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共保的长效机制,有效应对处置区域内重特大自然灾害,提高区域物资储备效能和保障效率。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仍然严峻,各类自然灾害易发高发,郯庐断裂带贯穿部分市县,存在发生中强度地震的地质背景,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尚待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灾害信息共享仍有不足,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
基础设施设防水平有待提升。交通、水利、农业、通信、电力等领域部分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老旧危房抗震能力弱,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突出,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小型水库病险问题突出,蓄滞洪区建设滞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不到位,“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仍然存在。
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待加强。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尚在建设,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灾害监测台网建设仍需优化,遥感卫星、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仍需加强,预报预警时效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
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不足。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不够健全,具有风险科学、减灾工程、应急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才短缺。自然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素质能力亟待提升。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压紧压实责任,纵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社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日益关注、安全风险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需求日益提升,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内生动力。我省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日益成熟和广泛使用,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科技支撑。随着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安徽已成为“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覆盖省份,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凝聚了强大合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深刻认识我省自然灾害形势,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协同,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在应对自然灾害时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科技赋能、精准应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新技术新装备运用,构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新体系,努力实现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准、抢险救援高效、恢复重建有序。
——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共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不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坚持区分灾种、分片治理。针对我省平原、丘陵、山区、库区等不同区域自然灾害特点,进一步探求发生规律和致灾机理,研究制定更加贴合地域特点的政策措施,推动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同推进、统筹发展。
(三)规划目标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制度更加完善。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其中,气象观测站网完备度达到95%,灾害影响区域内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
——关键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
——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灾害综合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
——全省不同区域应对自然灾害差异化、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
——创建16个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创建2-3个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0个。全省每个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不少于1名,多灾易灾镇、村设置A、B岗。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计划培训持证救护员15万人,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受益群众不低于100万人次。
——防灾减灾交流合作开创新局面,与长三角、毗邻省份等区域防灾减灾交流合作机制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指挥协调机构,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建立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深入分析查找各类自然灾害发生机理、致灾原因等特点规律,评估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成效,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治措施和工作建议。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预案衔接和军地联合演练,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联动指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强化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机制,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中,统筹构建区域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保障、联合应急救援等体系,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
2.不断健全法规和预案标准体系
积极贯彻落实自然灾害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和单一灾种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着力构建全省自然灾害防治法治体系。修订完善省和地方各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着力提升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预案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灾害应急演练。着力强化灾前、灾中、灾后等灾害防范应对过程性制度建设,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健全自然灾害预警标准和突发灾害分类分级标准,加强技术标准的应用实施和宣传培训。
3.不断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继续推进完善各类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统计、粮食和储备、气象、林业、地震、国防动员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建立完善预警预报、灾情会商、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研判,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宽人员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志愿者、基层各类信息速报员等作用。
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不断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
坚持政府鼓励、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行为准则,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和信息对接平台,大力培育、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慈善捐赠、生活救助、恢复重建、心理抚慰、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应急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应急产业迈向中高端。推进应急产品轻量化、智能化、高机动性、可组合化发展。加快发展应急服务业,推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推进应急产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依托现有安全应急产业基地、特色集群,着力强链、延链、补链,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促进全产业链系统集成,培育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完善应急产业政策体系,健全应急产业发展机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应急产业健康发展新生态。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房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研究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障民生”的巨灾保险体系和制度框架。推进完善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不断健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继续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系,鼓励开发使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教学,加大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国际减灾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编制实施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完善跨部门协作和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6.不断健全区域减灾交流合作机制
围绕国家战略,制定完善长三角防灾减灾救灾预案和应急协同体系,联合研究编制长三角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深化自然灾害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应急力量、救援专家、应急装备、航空救援、抢险救灾物资优势互补,健全快速投送联动机制,增强区域风险防范能力。立足我省实际,加强与毗邻省份防灾减灾救灾区域合作,建立省际(省内)边界区域应急协作机制,开展多灾种综合性应急协作,统筹应急资源与应急力量管理,形成跨区域应急合力。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有效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全面完成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洪水、气象、地质、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
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空间技术应用,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加快灾害地面监测站网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5G等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监测体系,升级改造感知设备,持续提升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林草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系统平台资源优化共享,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灾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上下贯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实效性,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2.有效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强化防灾减灾关口前移,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大力提高城乡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隐患点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林区和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摸清并减少森林和草原可燃物载量,降低森林和草原火险水平,提高防灭火能力。加强林草生物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物灾害防治水平。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雨量调节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编制全省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试点,持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强化活动断层探测和城市活动断层强震危险性评估。加快大江大河治理和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推进行蓄洪区建设和洲滩圩垸整治。实施全省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补齐防洪突出短板。推进重大水源和引调水骨干工程建设,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抗旱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全省市级和县级城市、工业园区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体系;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补齐短板,有效缓解积水内涝现象。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3.有效提升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能力
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用、区位互补、行动快速、救援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力量,基层应急队伍为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运行管理、培训考核、科技支撑、任务保障、职业保障、荣誉激励等政策。针对森林草原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雪灾和台风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区域分布特征,优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布局,提升快速精准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进各类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基地建设,为全省事故灾害应对提供抢险救援、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综合保障。推动省、市、县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建立指挥部指挥机制,建设智能化应急指挥平台,建强专业指挥与支持团队,打造专业化指挥员和专家队伍,建成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部体系和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应急指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一体化。进一步健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提高灾害救助水平。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科学规划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在多灾易灾地区推广基层避灾点等综合减灾设施建设。
4.有效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标准化建设进程。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原则,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做好储备资金预算,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形成以中央储备为核心、省级储备为支撑、市县级储备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最大程度提高救灾物资调运效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综合考虑区域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实际等,遵循就近存储、调运迅速、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定灾害多发地区物流设施设防标准,提高重大物流设施抗灾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积极探索应急物资管理大数据应用,建立救灾物资进出库管理、库存管理、费用管理、往来账款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到2025年实现县级以上储备的各类应急物资实时监测、快速调拨、全程追溯。
5.有效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持续部署实施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带动省内企业和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以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应用。以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优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防灾减灾重点科技问题纳入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安徽省重点研发等省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引导全省防灾减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攻关和研发活动。深化新工科建设,支持省内高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多种方式推动合作共建应急管理学院或相关专业院系,加大应急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统筹建设自然灾害人才队伍,组建自然灾害高端智库,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6.有效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完善“县指导、乡为主、村服务”的城乡灾害综合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发展。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组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出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县-乡-村三级标准落实力度。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加强防范,提高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继续试点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深入组织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大力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定完善社区必备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提高预案演练的可操作性,鼓励引导应急志愿者、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四、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在优化整合现有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基础上,突出解决应对重特大灾害的关键和共性问题,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抢险救援、应急综合保障等能力提升方面实施9项重点工程,着力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建设
组织开展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调查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突出洪水、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减灾能力;根据国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安徽省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通过普查,摸清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省委省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专栏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建设 1.全面获取我省主要自然灾害的致灾因子、重要承灾体信息和历史灾害灾情信息,掌握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2.编制安徽省省级1:25万、市县(区)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 |
(二)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GIS、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1+2+3+4+5+8”的架构,即:创建一个全省自然灾害数据融合平台,提供常态业务和非常态业务两个支撑,研判灾前、灾中、灾后三个过程,服务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社会公众四个对象,构建综合监测与管理、多灾种灾害链预测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综合研判、风险应对处置五个模块,实现自然灾害数据管理、风险识别、趋势预测、综合研判、协同会商、辅助决策、精准推送及应对处置八大功能。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对气象、水旱、地质、森林火灾、地震等灾害进行综合监测预警,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推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资源汇聚交互,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构建科学、高效、先进、智能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专栏2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1.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汇聚相关行业、部门自然灾害的基础数据、风险隐患数据、承灾体数据、应急资源数据、预警信息、遥感数据、舆情数据、历史案例信息,分类建设子系统,实现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智能风险研判、科学辅助决策和精准应对处置。 2.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 3.升级改造省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平台。 4.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等多种渠道,及时、精准、高效、有针对性发布灾害风险信息,实现风险预警信息靶向推送。 |
(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在山区及森林资源密集区域,以专业森林消防力量为骨干,充分发挥林业企事业单位、民兵、基层干部群众等力量作用,组建防扑火救援队伍。在水旱灾害常发地区、重点流域,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单位人员等,组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整合完善已组建的防汛抗旱队伍,着力构建紧密型、联动型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统筹全省地质勘探队、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和大型工程建设单位等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地震应急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地质、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依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等,加强航空救援能力建设。按照分级分类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矿山救护、危化品救援、道路抢通、水上搜救、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市政应急、电力应急、应急通信保障、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依托有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应急资源,分专业、分类型、分区域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队伍。整合现有的各类基层涉灾信息员等网格资源,加强与综治、消防网格员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一体化推进综合性应急管理网格队伍建设。
专栏3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1.依托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地质队,组建安徽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2.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政府主建、政企共建、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优化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
(四)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辐射周边、相互策应”原则和集约共享要求,重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抢险救援基地、水上应急救援基地、水工程抢险救援基地、航空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专业技战术、装备实操、特殊灾害环境等训练设施,补充配备各类装备器材,拓展救援功能,强化实战能力,为全省事故灾害应对提供综合保障,全面提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4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按照共建共享、协同联动、提升能力的原则,建设安徽省应对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基地。强化组织机构、预案制度、装备设施、指挥平台等各项工作,为全省自然灾害应对提供抢险救援、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等综合保障。 |
(五)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在遵循“结合灾种特点,保持与时俱进”的两个原则基础上,统筹考虑区位、交通、辐射能力等因素,实行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全覆盖,1+N”模式(“全覆盖”指全省16个市都要设立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1+N”指多灾易灾、偏远山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市区1个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县(市、区)多个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布局)。推进省-市-县-乡人民政府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并留有安全冗余。特别是加快推进基层备灾点建设,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在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推广。紧紧抓住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战运用试点省的机遇,实现应急物资全程监管、统一调拨、动态追溯、信息共享、决策支持等多环节、全链条畅通,为应急物资保障提供“安徽经验”。
专栏5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1.统筹考虑区划、交通、库房条件、灾害发生频次等因素,进一步优化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 2.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推动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高仓储条件,重点推进多灾易灾地区基层备灾点建设。 3.推广使用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以多灾易灾地区为试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升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 4.建立省级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制定部分省级救灾物资行业标准。 |
(六)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力量建设
大力加强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建设,明确其作为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专业技术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与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业务工作相衔接。科学设定中心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中心主要承担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灾情信息服务、灾情核查和损失评估、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救灾募捐、救灾物资储运等工作,为自然灾害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为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科学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
专栏6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力量建设 1.加强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建设,明确职能定位,发挥灾情信息处理、救灾物资储运、灾害评估分析、科技装备运用等职能作用。 2.积极推进市县建设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机构。 |
(七)自然灾害保险建设
将保险业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灾防损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补齐农房保险工作短板,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积极协调推动将沿江、沿淮等多灾易灾地区纳入我省灾害保险范畴。研究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共同建立大灾风险档案,不断提高大灾风险管理水平。针对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实际情况,组织论证设计综合救灾保险,对因灾造成的人身、家庭财产、治安等方面损失予以理赔,多维保障受灾群众利益,减轻群众灾害损失。
专栏7自然灾害保险建设 1.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制度,合理提高理赔标准,积极争取扩大实施范围。 2.研究建立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共同建立大灾风险档案,不断提高大灾风险管理水平。 3.组织论证设计综合救灾保险,多维保障受灾群众利益,减轻群众灾害损失。 |
(八)全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
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全省地震易发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14个市、62个县<市、区>)内城镇老旧住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农村民居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2021到2023年底,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五河县、明光市、泗县开展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试点示范建设。基本完成试点区域内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城镇老旧住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农村民居抗震加固;开展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重要军事设施的抗震隐患排查并开展针对性的加固工作。
专栏8全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 1.建立全省加固工程台账,纳入全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 2.逐步推进全省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增强房屋设施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
(九)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郯庐断裂带特征和长三角城市群分布等,指导郯庐断裂带沿线和长三角城市群按I类标准建设能够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推动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县(市、区),按Ⅱ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其他县(市、区)按不低于Ⅲ类标准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信息综合管理,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健全后评价体系。
专栏9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1.指导协调市县按标准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避难功能建设。 2.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综合运用系统建设,实现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管理与评价。 |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统筹规划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
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持续保障投入力度。各地要统筹合理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示范创建、队伍建设等资金。完善财政、金融等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四)强化考核评估
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要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管理和监测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进展情况报告,切实保障规划成效。建立奖惩机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