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203-00080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3-07 11:21 |
发布文号 | 港政〔2022〕57号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2022年港口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本级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
信息来源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2年港口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港口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现将《2022年港口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港口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现将《2022年港口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7日
2022年港口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范村卫生室执业管理,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加强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提升村卫生室服务功能、提高村医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为村民提供方便、安全、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环境,满足全镇人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镇去年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实施情况,今年拟对全镇的4个民生工程卫生室进行改造提升。
三、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
1.业务用房: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8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公共卫生室(资料室)等独立六室,不得一室多用,村医较多的应适当增加诊室面积或数量。
2.配套设施:水、电、宽带网络、卫生厕所、宣传栏齐全。
(二)设备配备
1.电脑:至少1台,能正常运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系统。
2.智医助理或两卡制移动终端:至少1台,其与电脑总数与乡村医生数量相匹配。
3.健康一体机:至少1台,能正常使用,所测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4.冷藏药品柜:至少1台。
5.中医药服务设备:与诊疗服务相适应。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3月1日—3月30日)。港口中心卫生院3月30日前根据本实施方案,摸排村卫生室现状,制定辖区内村卫生室建设名单、建设内容及初步预算。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2年4月11日—2022年6月30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由港口中心卫生院按照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镇社事办负责监督指导,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三)审核验收阶段(2020年7月)。村卫生室建设结束后一个月内,镇社事办和港口中心卫生院按照《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组织初验。待市卫健委验收合格后将项目资金拨付港口镇,港口镇再将项目资金拨付给港口中心卫生院,由港口中心卫生院按照相关程序支付工程款。
五、有关要求
(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环境的迫切需求,要高度重视,并对辖区村卫生室现状进行充分摸底调查,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二)上报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必须是民生工程村卫生室,产权属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建设工期不得超过1个月。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由上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乡镇承担。
(三)请港口中心卫生院结合实际,3月20日前将拟标准化建设村卫生室名单、建设内容及初步预算报送至镇社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