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204-00076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4 17: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朱俊敏解读《宁国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朱俊敏解读《宁国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内容概述 |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朱俊敏解读《宁国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环办土壤〔2021〕21号)及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部门拟定初稿,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办公室正式发文。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辖区内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制定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清单,督促指导责任主体科学编制治理方案,分阶段完成治理任务,压实矿区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矿区基本情况,重点聚焦重有色金属、煤、石煤、硫铁矿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矿区,建立排查清单。
(二)综合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踏勘等方式,全面排查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点排查矿区是否存在废渣、底泥等散乱堆放,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三防措施(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污染周边耕地风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
(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编制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和完成期限,采取风险管控措施,逐步消除存量,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对责任主体不明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执行。
五、有哪些创新举措?
纳入问题清单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并完善治理实施情况档案材料。责任主体完成整改治理后,市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验收销号。
六、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若排查后新出现了非法固体废物堆场,要依法调查处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要纳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
解读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凤雨洁
联系方式:4017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