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0007167P/202205-00045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0 11:1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汪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宁国本地建筑企业支持的建议收悉,我市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招标文件公平、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资质、门槛、业绩等要求及营商环境、负面清单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引导业主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于招投标,采取联合体招标等各举措广泛应用于招标文件设置环节。
二是“评定分离”项目开展情况:依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以及宣城市住建局、公管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我局从2021年底,主动对接招标单位,率先开始推动房屋与市政工程的评定分离工作,截止目前已开展20个项目的评定分离,同时规范做好标前审核工作,落实重点项目会商、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各项举措,切实保障我市各招投标项目高效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持续做好招投标领域各项工作,为本地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能够多提宝贵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