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63J/202207-00015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5 11:2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征求意见)公告,意见征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征求意见)公告 | 内容概述 | 受近期国际形势影响,国内石油、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成本增加,广大巡游出租车司机反映强烈,为合理疏导燃料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公告如下:一、在我市现行巡游出租车起步价6元/车·次基础上,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1元/车·次。二、临时燃料附加费自执行时间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结束,如车用天然气价格回落至每立方米4.1元,同步取消巡游出租车临时燃油附加费。如车用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报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调整巡游出租 |
受近期国际形势影响,国内石油、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成本增加,广大巡游出租车司机反映强烈,为合理疏导燃料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我市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在我市现行巡游出租车起步价6元/车·次基础上,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1元/车·次。
二、临时燃料附加费自执行时间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结束,如车用天然气价格回落至每立方米4.1元,同步取消巡游出租车临时燃油附加费。如车用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报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或顺延临时燃油附加费政策。
宣城市2018年起步价已调整到7元/车·次,并自2022年6月1日零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加收临时燃油附费1元/车·次;广德、泾县也于2019年将起步价调整为7元/车·次。
三、本次公告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拨打市发改委价格科电话0563-4022250或发送邮件至1120553228@qq.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