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204-00058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2-04-15 15:47
发布文号 宁粮储〔2022〕19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双随机一公开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粮油经营企业:经研究,现将《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4月15日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粮执法网函﹝2022﹞7号)和宣城市《关于印发宣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宣粮储函﹝2022﹞2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依法履行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2

关于印发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粮油经营企业:
经研究,现将《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5日






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 “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粮执法网函﹝2022﹞7号)和宣城市《关于印发宣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宣粮储函﹝2022﹞2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依法履行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第一批定向抽查
1.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2)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2.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1)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质量安全、储存安全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3.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1)地方储备粮贷款管理情况;(2)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使用情况;(3)地方储备粮财务核算情况。
4.粮食库存检查:(1)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承储单位安全储粮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4)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制度、标准和技术性规范执行情况;(5)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二)第二批定向抽查
1.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1)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备案情况以及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定情况;(2)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参与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3)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2.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1)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数据情况;(2)商品粮原粮卫生和质量安全情况;(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保持必要的库存数量情况;(4)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1)承担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任务的参与者执行销售出库政策制度、标准及技术性规范情况;(2)其他政策性粮食任务执行情况。
二、抽查的比例和检查方式
根据粮食流通工作和监管能力等实际情况,结合粮食经
营者信用情况和“互联网+监管”的要求,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于本级监管对象库的6%。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2022年4月中旬,成立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领导担任,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
(二)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签收认领、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权责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22年5月31日前)
(三)随机摇号。按照抽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形成检查“一企一表”(完成时限:第一批2022年6月10日前,第二批2022年10月15日前)
(四)现场检查。根据“一企一表”,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完成时限:第一批2022年7月10日,第二批2022年12月10日前)
(五)结果公开。于检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 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登录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一企一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作为粮食市场监 管方 式改革的重要探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信息化等方面支持,全面完成本部门定向抽查任务。
2.加强过程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要按照规定移送,并给相关责任人以党纪政纪处理。现场检查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严格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3.按时报送总结。对“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分别于7月20日和12月15日前上报省粮储局执法监督处。

附件: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 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宁国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双随机 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茗
组 员:周晓林 胡道剑 周 敏 赖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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