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209-00045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9-14 15:3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信息来源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内容概述 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360元,对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7320元,伤残家庭每人每年6000元。

【分配标准】万家乡202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分配标准: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960元、1200元不等的补助。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增发360元,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子女死亡对象每人每年8160元,子女伤残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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