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208-00153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18 15:1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意见征集,重大决策预公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意见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关于征求《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意见的通告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我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1764283580@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反馈意见”字样。(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地址:外环路与杨岭路交叉口 |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我局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1764283580@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地址:外环路与杨岭路交叉口。信封上请注明“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宁国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