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206-00053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6-23 09: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心托幼、快乐健身、老有所学,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部门负责人解读】市教体局局长王泽银解读“安心托幼、快乐健身、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 内容概述 | 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泽银解读我市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
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泽银解读我市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托幼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幼有所育”,将这一惠民实事落到实处,解决“托育难”“入园难”“接娃难”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制定了《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二、工作目标
《方案》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学前教育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延时服务全覆盖等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
1.双向促进增加托位数。2022年新增托位数126个,到2025年,全市总托位数达到18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到 2025年,不少于35%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新建公办园扩大学位供给。按照“就近便利入园”原则,到2025年,新增公办学位1800个,其中,2022年新增公办学位900个,2023年新增公办学位45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
3.延时服务两个全覆盖。到2025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其中,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三、工作举措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1.在政策供给上发力。完善补助政策,明确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延时服务、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补贴标准。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明确幼儿园聘用教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在人员和办园成本两方面重点保障。
2.在服务民生上发力。明确提出要每年建设一个示范性托育机构和一个普惠性托育机构,按标准补齐配全小区托位,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多渠道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降低群众托育成本。2022年建成西津街道城中社区托育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计时托、临时托、亲子服务活动等,逐步打造出本市第一家“公助民营”非营利性的托育服务机构试点,进一步满足家庭托育需求。同时,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多途径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支持民办园普惠发展。
3.在普及普惠上发力。优化幼儿园布局,城镇幼儿园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在公办学位不足的城南、凤形、河沥溪、高铁新区等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将延时服务的时间明确为一周5天,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适应。
四、政策保障
按照市委、市政府暖民心行动部署,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各项任务和完成时限,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安心托幼行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重点从3个方面狠抓落实:
1.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100万托育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对认定的普惠机构及备案托育机构生均补助、园所租金补贴及民生工程新增托位补贴等。用好省转移支付中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和我市配套的学前专项资金,修订完善《宁国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不低于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2.明确收费政策。公办托育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管理形式由宣城市级人民政府确定。营利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宣城市级人民政府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由我市发改、教体部门根据成本核算备案确定。营利性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
3.强化要素保障。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把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合理确定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布局。优先落实托育机构和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托育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力度。支持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增设托育服务等专业,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明确幼儿园聘用教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非营利性幼儿园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泽银解读我市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一、政策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民生,把群众便捷健身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在年初推进省定民生实事“15分钟健身圈”基础上,关注群众有感的关键小事,关注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追求,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快乐健身这项暖民心行动。市教体局牵头与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对照省、市工作要求,制定了我市《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快乐健身行动是一项长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目标任务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到2022年,完成我市省定民生实事“15分钟健身圈”项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任务22个。
到2023年,全面完成全市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新建全民健身步道21公里、体育公园1个、全民健身中心3个、社会足球场15个、乡镇街道场地设施项目9个、社区行政村场地设施31个。
三、工作举措
我们将从改善群众健身环境、加强群众健身指导两个方面,实施四项工作举措,让群众有地方健身、会科学健身。
一是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标准,根据居民健身需求,结合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以及我市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真正将群众喜欢的健身设施配到群众身边。加快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对已建小区,因地制宜实施健身器材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对新建小区,严格落实健身场地设施配建标准,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强化施工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行政村健身设施注重体现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实施改造升级。加强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乡村服务保障体系,安排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使用。
二是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从系统化、标准化、特色化等角度,探索我市步道系统的构建方法。组建步道网络,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是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最大限度盘活现有的可用资源,如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等空间资源,以及人防、文化、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在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
四是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大力开展健身培训,充分发挥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在运动项目推广普及过程中的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项目培训。丰富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同时加强宣传,多层次、多渠道展示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综合运用各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将资金需求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是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探索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
三是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安徽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泽银解读我市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及多样化学习需求也日益增长。目前,我市仅一所老年大学,教学实际使用面积700平米,2016年以来,每期实际招收学员数210人左右,已经在最大化运行,乡镇老年学校、行政村(社区)老年学习点没有独立的老年教育活动室。老年教育服务质量不高、教育教学资源匮乏、供求矛盾等诸多问题较为突出。为全力推进这一暖心实事,市教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聚焦“学得了”和“学得好”目标,牵头制定了《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二、 目标任务
根据安徽省《老有所学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我市《方案》分别提出2022年、2023年和2025年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任务。
1.2022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2000人左右(其中,线下17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4万人左右(其中,线下9000人左右)。
2.到2023年,全市老年新增学习人数7000人左右(其中,线下60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9万人左右(其中,线下1.3万人左右)。
3.到2025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8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6万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由1.2万达到3万人左右(其中,线下2.3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逐步实现市级老年大学、乡镇老年学校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基本全覆盖。
三、 工作举措
为将《方案》工作落实落细,我们主要通过扩容增量、提质增效加强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更好满足我市老年人的学习需求。
1.多措并举、扩容增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四个一批扩大活动资源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一是整合盘活现有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改建一批。二是挖掘现有的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容一批。三是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新设一批。四是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网办一批。
2.丰富内涵、提质增效。提升办学和管理水平,通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智慧校园三个建设,确保老年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二是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制定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南,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尝试开发建设能体现皖南传统文化、宁国地方特色的课程和教材。三是推进智慧教学。依托上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四、政策保障
为保障《方案》目标举措落实到位,《方案》从三个方面加大投入的力度。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改建的公办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全市公办老年学校(含老年学习点),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闲置的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学校。
3.强化师资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构:宁国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