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12-0000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12-06 11:1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自2022年12月6日开始受理企业报名,2022年12月9日停止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后,15日内分别对登记的渣土运输公司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二、报名条件参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8〕3号)文件执行。(一)运输企业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2、具有至少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6日开始受理企业报名,2022年12月9日停止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后,15日内分别对登记的渣土运输公司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二、报名条件

参照《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18〕3号)文件执行。

(一)运输企业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至少15台经检测合格的全密闭环保型专用运输车辆和1台洒水冲洗车,环保车和洒水冲洗车行驶证必须登记为所属公司名称;

3、具有满足停车需要的停车场(砂砾石或水泥硬化地面),停车场需配备冲洗设施(过水平台)和视频监控设施;

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经营、质量、保养、安全、保洁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5、企业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在本地登记上牌。

(二)运输车辆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合法手续;

2、安装、使用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信号接入智慧城管系统;

3、车辆必须安装顶灯,顶灯正面按“XX渣土、白底红字、黑体字体”格式张贴标识,车身张贴的其他标识全部清理;

4、按规定喷印反光标识、放大字样,车身颜色醒目统一(外观不整洁车辆需重新喷漆),篷布完好无损;  

5、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通知发布之日起,如有意愿者,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迎宾路城管执法局五楼行政审批科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按照报名条件逐个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四)目前具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的企业,核准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重新颁发运输资质,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运输资质;

(五)本通知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遇有规则不明或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12319进行咨询。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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