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5543467L/202212-00018 | 组配分类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12-06 11:2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
信息来源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仙霞镇2022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七期 | 内容概述 | 2022年11月24日下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成员部门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林业、综合执法、供电所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交通、水利部门缺席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1、龙亭村塔里组村民何桂花,户主何桂花,家庭人口1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1层,主体房屋100平方米,申请面积5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但土地类型为耕地,地类不符,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2、杨山村八组村民戴成余,户主戴成余,家庭人口2 |
2022年11月24日下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成员部门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林业、综合执法、供电所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交通、水利部门缺席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龙亭村塔里组村民何桂花,户主何桂花,家庭人口1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1层,主体房屋100平方米,申请面积5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但土地类型为耕地,地类不符,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2、杨山村八组村民戴成余,户主戴成余,家庭人口2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拆除一侧老房屋,右侧30平方米偏房不拆,申请面积140平方米,但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适用范围为行政村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戴成余户非农村村民户口,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3、杨山村十组村民张承林,户主张承林,家庭人口5人,申请扩建侧屋一栋1层,主体房屋80平方米,申请面积4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扩建房屋一栋1层,批准宅基地面积40平方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4、盘樟村盘樟13组村民何安龙,户主何平,父子关系,家庭人口5人,现申请拆右侧房屋外加左侧房屋一半原址建房,申请面积16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翻建房屋一栋2层,批准宅基地面积160平方米,需注意翻建房屋不得占用门前林地区域,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5、盘樟村狮山二组村民周忠义,户主周忠义,家庭人口2人,主体房屋135平方米,拆两座偏房建杂物间,申请原址扩建侧屋一栋1层,申请面积25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扩建房屋一栋1层,批准宅基地面积25平方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6、龙门村大岭头组村民马学超,户主马学超,家庭人口3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地类符合,规划符合,但赡养对象马学超与赡养人马致远为一户,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7、龙门村龙坑6组村民吴福生,户主吴福生,家庭人口6人,因老房屋倒塌,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1层,主体房屋120平方米,申请面积40平方米,地类符合,规划符合,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扩建房屋一栋1层,批准宅基地面积40平方米,同时要求靠主路一侧退让道路3米,与主体房屋平齐,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8、石岭村后坞组村民刘方剑,户主刘方剑,家庭人口3人,申请扩建车库一栋,主体房屋120平方米,申请面积4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但土地类型为耕地,地类不符,不予批准。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