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209-00145 | 组配分类 |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6 11:0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助申请指南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助申请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185号)二、承办机构宁国市农业农村局三、支持对象宁国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和宁国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四、申请程序1、奖补类依据文件奖补,无需另行申报。2、建设类项目由示范主体自主申报拟实施项目,将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至农业农村局。五、补助标准:1、申报主体初次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含转换期)的,给予每个主体奖补2万元。2、申报主体通过绿色食品续展或有机食品再认证的,给予每个主体奖补1万元。3、如有主体同 |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185号)
二、承办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三、支持对象
宁国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和宁国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四、申请程序
1、奖补类依据文件奖补,无需另行申报。
2、建设类项目由示范主体自主申报拟实施项目,将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至农业农村局。
五、补助标准:
1、申报主体初次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含转换期)的,给予每个主体奖补2万元。
2、申报主体通过绿色食品续展或有机食品再认证的,给予每个主体奖补1万元。
3、如有主体同时开展多种认证或续展、再认证的,按照就高原则奖补资金不重复发放。
六、申报材料:提供申报表、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提供地市级以上“三品一标”管理机构出具的关于主体2022年完成认证相关程序的情况说明。
七、申报时限及办理时限:
1、申报时限:2022年10月31日。
2、办理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八、咨询方式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办
2、县市级: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电话:401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