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12-00012 组配分类 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12-15 16:3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关于发布宁国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的通告,防控工作推进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发布宁国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的通告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233号),为做好发热等患者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工作,现制定我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一、对仅有发热症状的患者若出现发热症状,首先需要简单进行自我评估。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可先在家休息和观察。1.仅有发热症状,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2.年龄在60岁以下或5岁以上;3.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在家期间应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二、对于有发热和有其他伴随症状的患者1.在家观察

关于发布宁国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233号),为做好发热等患者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工作,现制定我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
  一、对仅有发热症状的患者
  若出现发热症状,首先需要简单进行自我评估。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可先在家休息和观察。
  1.仅有发热症状,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
  2.年龄在60岁以下或5岁以上;
  3.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
  在家期间应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
  二、对于有发热和有其他伴随症状的患者
  1.在家观察休息后病情无好转;
  2.近期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或去过有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的地区;
  3.孕妇,以及有心肺、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人员。
  建议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全市4所发热门诊和19所发热哨点诊室名单见附件。
  三、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需要的物品
  1.家中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带盖的垃圾桶、垃圾袋。

  2.有症状的感染者可以查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年12月7日发布),购买退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

  四、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注意事项
  1.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都要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缺少一次性手套,可在接触前规范洗手或手消毒);
  2.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3.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4.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5.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6.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7.居家隔离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8.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隔离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9.感染者用过的纸巾、口罩及其他生活垃圾应单独存放,每天清理,清理前应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避免出现遗洒,由同住人佩戴N95口罩并戴乳胶手套将垃圾放至社区指定位置;
  10.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5 日

宁国市发热门诊名单

宁国市发热哨点诊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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