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212-00012 | 组配分类 | 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12-15 16:3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发布宁国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的通告,防控工作推进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发布宁国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233号),为做好发热等患者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工作,现制定我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一、对仅有发热症状的患者若出现发热症状,首先需要简单进行自我评估。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可先在家休息和观察。1.仅有发热症状,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2.年龄在60岁以下或5岁以上;3.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在家期间应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二、对于有发热和有其他伴随症状的患者1.在家观察 |
2.有症状的感染者可以查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年12月7日发布),购买退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
四、阳性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注意事项2022年12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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