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310-00095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0-27 20: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胡乐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指南,上级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胡乐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二、事项简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00--16: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胡乐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胡乐镇人民政府;皖事通APP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