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211-00068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11-15 09:0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关于《宁墩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解读 | 内容概述 | 宁墩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印发《宁墩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做好《预案》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一、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会商研判、联动联防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预案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 |
宁墩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印发《宁墩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做好《预案》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会商研判、联动联防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主要从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
镇气象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镇指挥部是镇应急办增设的负责应对处置气象灾害的专项指挥部,负责领导督促负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职责的部门开展应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事后恢复等工作。
(三)监测预警
气象信息员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生情况及发展态势,确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预警信号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图标表示。
(四)应急响应
当预计将发生气象灾害性天气或上级气象部门发布预警的影响范围包含本级行政区域时,信息员及时将预报、预警信号以专报的形式发送到各成员部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启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灾害发生的镇应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五)调查评估与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镇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镇指挥部。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对的技术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监测预警的准确性、预警发布的时效性、应急处置的科学性等,提升科学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