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212-0008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2-02 11:3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负责人解读】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文江涛解读《宁国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一、《方案》起草依据本《方案》起草主要依据2020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2021年9月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2022年3月27日宣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方案》起草过程为加快推进改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批示,要求应急、组织、编办等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我市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市应急局学习考察外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多次与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

【负责人解读】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文江涛解读《宁国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一、《方案》起草依据

本《方案》起草主要依据2020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20219月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2022327日宣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方案》起草过程

为加快推进改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批示,要求应急、组织、编办等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我市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市应急局学习考察外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多次与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召开相关部门、乡镇执法改革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司法、编办、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当前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监管盲区问题;乡镇、街道和宁国经开区只有监管、没有执法权限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运用《安全生产法》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问题。

通过本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未来2年内逐步实现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不断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乡镇、街道、宁国经开区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能运用《安全生产法》独立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实现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落地。

四、主要内容

我市《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方案》明确,按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准军事化管理、统筹规划推进的原则,加快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打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领域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方案》明确,整合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理顺执法层级、统筹规范执法人员编制、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强执法保障等8个方面主要工作任务,并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编办、应急等单位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将工作融合、队伍融合、事权划分等工作做实做细,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位。

五、创新举措

(一)通过改革,明确市应急局仅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

(二)通过改革,乡镇、街道、宁国经开区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能运用《安全生产法》独立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

(二)改革后,将应急管理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罚没收入与所谓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宁国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预计11月底前)。牵头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案件移送、会商通报、容错纠错、防止干预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11月底前完成

二是根据编委会会议研究意见,组建宁国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尽快拟定相关三定方案。配合市委编委落实乡镇、街道和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管理执法机构、编制。(12月底前完成

三是会同市委编办等部门有序划转转人员,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执法一线工作力量12月底前完成

四是会同市委编办、司法等部门合理划分市、乡(经开区)以及经开区、所涉镇(街道)应管理执法职责,明确委托执法事项清单,组织人员培训,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和乡镇、开发区协调联动。(20231月底前完成

五是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完善岗位津补贴、执法资金、保险、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装备等基础保障工作,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根据上级部署时间节点完成)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应急局

解读人:局党委委员文江涛

联系电话:0563-403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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