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了《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不动产收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开发管〔2022〕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政策背景与依据
根据《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关于印发宁国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21〕60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宁国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实施办法》,重点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产业园)规划范围内被认定为D类的工业企业土地及地面建筑物予以收储,其他工业企业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可根据发展需要或企业意愿,予以收储。
拟收储的土地及地面建筑物面积核定以合法取得的权属证明为主要依据。合法取得的权属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房批准手续、司法拍卖证明材料等。未取得合法权属证明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定处理。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起草了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不动产收储实施方案(草案),1月份征求了部分市直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调整,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宁国政府网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经开区土地资源配置,推进资源要素高效利用,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实施工业企业不动产收储试点工作。收储的资产主要用于现有优质工业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发展用地,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法按程序挂牌出让。
四、主要任务
(一)精准摸排D类企业。对D企业进行准确摸排,了解企业是否存在涉法涉诉情况,通过法院进行处置,了解企业欠税情况,通过税收征管等杠杆进行处置。
(二)坚持逆向倒逼的思路不变。坚持刀刃向内,大力实施“腾笼换鸟”战略,通过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加大D类企业处置、散乱污企业关停、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退出力度。
(三)执行资源要素倒逼方式不变。严格执行综合绩效评价D类企业用电、用水、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政策,通过资源要素倒逼方式进行处置。
(四)通过国有公司收储方式盘活资产。建投公司安排收储资金,收储或通过法院拍卖方式取得资产。
五、保障措施。
成立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财政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局、经发局、招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研中心、法制办、开发区税务分局、投资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安监局、建设局、征管办、建投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办,负责协调处置日常事务。
六、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经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钟小华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418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