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2021〕18 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
二、出台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减少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和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和有关工艺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等精细、有效的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起草了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草案),2月份征求了部分市直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调整,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宁国政府网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
四、工作目标
推动宁国港口产业园化工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提升经开区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全面优化化工园区功能布局和产业定位,全面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安全水平。
五、主要任务
园区各有关部门应当牢固树立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工作根本落脚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披露企业的违法行为信息,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
六、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经开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周敏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48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