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02-00064 | 组配分类 |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4 10:43 |
发布文号 | 国语函〔2023〕1号 | 关键词 | 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国家语委修订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家语委2023年1月13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国家语委修订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国家语委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