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推进我镇山核桃禁用除草剂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实现山核桃产业振兴,根据《宁国市2022年山核桃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特制定宁墩镇山核桃林禁用除草剂奖补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6月,镇农办起草《宁墩镇山核桃林禁用除草剂奖补办法》(草案);7月,征集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调整;8月,经镇长办公会议研究予以印发。
三、工作目标
目前,我镇共有山核桃林约1.9万亩(南阳村约1.4万亩、吉宁村约3000亩、黄岗村约2000亩),通过镇级资金奖补山核桃林禁用除草剂,实现我镇山核桃林禁用除草剂面积增加的目标,保护山体水土、涵养更多水源、提高果实质量,助力我镇山核桃产业实现振兴。
四、主要任务
(一)奖励标准
1、免费提供山核桃产区行政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立的山核桃林割草服务队(队员不少于5名)2台割草机,根据山核桃割草服务队实际人工除草面积按照10元/亩的标准奖补,每个集体经济合作社奖补上限为5万元。
2、山核桃种植一般农户人工除草,奖补10元/亩,奖补上限为5000元。
3、经营面积超过200亩的山核桃托管经营主体使用人工除草的,奖补10元/亩,上限为2万元。
(二)奖补条件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必须确保全体割草服务队成员均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签订的《山核桃禁用除草剂承诺书》。
(三)奖补程序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山核桃托管经营主体和一般农户每年10月底之前填写奖补资金申请表送村委会,村委会集体研究确认后报镇政府,镇政府逐级审批同意。
五、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宁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一凤
联系电话:0563—46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