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2022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宁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六项、第五十八条规定,我办组织对2022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案件数量情况:2022年,宁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5件,同比上升3%,受理34件。其中被申请人以市政府各部门为主,占总量的94.11%。
案件类型情况:受理案件中投诉举报类12件,行政处罚类17件,行政强制类1件,行政确权类2件,行政不作为2件。
行政管理类别:受理案件以市场监管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域为主,其中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案件13件,占总量的38%,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2件,占总量的35%。
案件审办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3件(包括上年度结转2件),其中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撤销8件,调解、和解后终止7件,维持17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件,落实整改反馈2件;
问题查究情况:撤销的8件分别为不服投诉举报处理案件1件,不服行政确权1件,不服行政处罚6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对群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释法明理需要加强;2、对案件相关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审核把关不严,执法水平有待提高;3、对执法程序重视不够,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所有被纠错单位均对相关问题予以整改,并以纠错案件为基础,举一反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执法培训,提高依法执法能力。
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各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2件。
从应诉机关看,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50件,占比96.2%,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共同应诉的2件,占案件总数的3.8%。市政府的部门单独应诉40件,市政府的部门仍为诉讼主体,占比76.9%,市政府单独应诉8件,占比15.3%。
宁国市政府本级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件,审结7件,无不利判决。
2022年,宁国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3.52%。
三、工作成效
1、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自2022年1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税务外,全市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2、规范复议案件审理,提高行政复议决定公正性。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制发《宁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疑难复杂案件启动行政复议委员会商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中审理中,组织行政复议员对案件所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广泛听取行政复议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论证后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加强案件调查调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加强对案件的调查了解,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调解工作。2022年,共推动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7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4、加强纠错整改,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错并按一按一报要求落实整改。本年度行政复议纠错案件8件,被纠错单位逐一落实整改,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执法培训,依法规范执法,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5、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初显成效。省、市方案印发后,宁国市迅速启动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以市政府复议办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工作专班,组织各地各部门全面摸底清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我市相关单位被纠错案件已全部履行到位。各单位结合被纠错案件,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教训,为后期类似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提供指导。
宁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