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304-0014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04-25 15:4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导航 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名称 关于《宁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一、起草背景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矿保函〔2020〕52号)文件规定,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组织,落实工作经费,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宁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矿保函〔2020〕52号)文件规定,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组织,落实工作经费,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根据宣城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求,我市通过招标确定宁国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编制单位立即开展工作,于2022年2月提交了项目初步成果内容,2022年3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开展了矿产资源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根据修改意见对成果内容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4月,宣城市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通过,下达了批准意见。2023年4月25日,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在系统分析总结“十三五”宁国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的基础上,研究落实上级规划部署和省、市、宁国市相关文件要求,从宁国市情、矿情实际出发,结合宁国市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重水泥用灰岩、普通萤石、建筑砂石等矿产的合理开发,加强萤石矿、脉石英勘查开发和高效利用,加强金、萤石、脉石英、水泥用灰岩等的资源勘查,进一步缓解资源约束瓶颈,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布局,优化矿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力争绿色发展新突破,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助力宁国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全面开启“更大作为、更大发展”的新征程,奋力开创“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的新局面,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宁国提供矿产资源支撑。

四、政策亮点

1、合理继承,创新发展。全面评估《宁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成效,总结成功经验,合理继承往轮规划布局,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谋划资源安全保障和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举措,做好基础和重大问题研究,合理确定规划内容,科学制定发展目标,明确任务部署。

2、细化落实,做好衔接。以《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宣城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年-2025年)等上级规划为指导,贯彻《宁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分解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规划部署,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的空间布局与规划分区,确保目标和任务落地、重大项目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加强与土地、环境、林业、旅游、交通、生态文明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3、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资源潜力和开发利用条件,充分体现本市特点,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重点解决资源结构与布局优化、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问题。强化砂石矿产开发管理,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加强矿业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统筹谋划,提高深度。紧紧围绕宁国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科学论证和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在落实上级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安排基础上,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砂石、砖瓦用页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明确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和准入要求。加强论证与筛选,实施一批重大工程。紧密联系管理实际,深化对策措施研究,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5、开门编制,完善决策。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提高规划编制决策水平。开门编制规划,广泛征求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宁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在“十四五”时期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活动,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县级出让登记管理矿种(普通建筑用砂石类矿产和砖瓦用页岩)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的具体安排。

六、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部门: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系人:地质矿产管理科科长 陈芳明

联系方式:0563-40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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