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306-0011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6-05 09:5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负责人解读】解读《梅林镇2023年度防汛抢险预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梅林镇2023年度防汛抢险工作,分管副镇长郭晨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解答:问:请问在组织领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负责人解读】解读《梅林镇2023年度防汛抢险预案》

关于做好梅林镇2023年度防汛抢险工作,分管副镇长郭晨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解答:

问:请问在组织领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镇推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

问:请问什么是行政首长负责制?

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组。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第一副组长,联村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以镇武装部长为队长,镇干部为成员。并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4601800)。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也必须相应成立领导组和基干民兵为主的抢险突击队,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问:请问物资如何?

答:防汛抢险经费3万元,备足、备好编织袋、木桩、砂石、雨衣、手电等各种抢险物资。保证每座水库砂石料不少于20m³,编织袋不少于500条。

问:请问应急措施如何落实?

答:针对水库:加强安全监测和运行管理,建立台账;以村为单位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上报资料;严禁超蓄,当洪水接近和超过警戒水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安全时,各负责人应及时做好下游群众转移工作。

针对大塘:做好汛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有险情的大塘要定位负责,制定抢险预案上报。并按照各自制定的预案执行抢险工作。

针对山洪灾害点及沿河地区:对于低洼地区,要随时做好按照指定路线转移群众的准备。

针对地质灾害点:沙埠、桥头、七都汪村、梅林四个村的负责人及国土部门在汛期要加强观测,一旦发现险情,立即通知人员及财产进行转移。

解读机关:梅林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郭晨

联系电话:0563-46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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