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303-00184 | 组配分类 | 其他权力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9 14: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宁确 [2023]第02号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徐先华、杨文兰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公告如下: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坐落土地面积(平方米)权属性质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宗地四至备注徐先华、杨文兰港口镇新村社区陶瓷厂32号53.4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住宅用地北:通道东:水泥道路南:山场西:凤良喜用地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宗地权属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科,联系电话:4012785)。逾期无人 |
宁确 [2023]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徐先华、杨文兰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公告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权属性质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宗地四至 |
备注 |
徐先华、杨文兰 |
港口镇新村社区陶瓷厂32号 |
53.4 |
国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住宅用地 |
北:通道 东:水泥道路 南:山场 西:凤良喜用地 |
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宗地权属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科,联系电话:401278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确权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