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305-00028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3-05-26 09: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杨静代表:您在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闲置资源处置方式,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一、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情况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村镇区划调整、教学布局调整,农村出现了部分闲置资产资源,如闲置的乡村办公场所、闲置的乡村校园等,这些闲置的资源资产有的正在陈旧贬值,甚至逐渐荒废,但是这些闲置资产中,有的是国有资产,有的是村集体资产,情况各不相同,例如建议中提到的原虹龙村中学资产,前期已经处置给企业,后因抵押原因现在担保公司名下,属于企业资产。原虹龙乡供销社大楼属于集体性质的 |
杨静代表:
您在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闲置资源处置方式,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村镇区划调整、教学布局调整,农村出现了部分闲置资产资源,如闲置的乡村办公场所、闲置的乡村校园等,这些闲置的资源资产有的正在陈旧贬值,甚至逐渐荒废,但是这些闲置资产中,有的是国有资产,有的是村集体资产,情况各不相同,例如建议中提到的原虹龙村中学资产,前期已经处置给企业,后因抵押原因现在担保公司名下,属于企业资产。原虹龙乡供销社大楼属于集体性质的社有资产,并非国有资产。因历史遗留原因,部分资产没有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甚至连最基本的规划、建设手续都没有,存在一定的处置难度,如建议中所提到的原虹龙乡卫生院资产就属于类似情况。还有各村级教学点,土地归属村集体,地面房屋是政府投入,部分还有当地群众投工投劳,权属有争议也给资产处置增加了一定难度。
二、我市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专门成立了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领导组,召开多次调度会,高位推动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自2021年以来,累计处置闲置国有资产50余处,取得处置收入6亿余元,今年还将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处置力度,着力改善资产闲置浪费现状。
但部分资产因地处偏僻、无产权证明、权属不清等历史原因一时无法处置,如因教学布局调整导致闲置的村级教学点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协调相关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资产所在地乡镇,结合资产现状提出合理的处置方案报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发挥资产效益,防止资产流失。
感谢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国资的各项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余红艳
联系电话:0563-4110055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