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305-00031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3-05-26 09:4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史朝华等代表:你们在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为乡镇基层减负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现行体制产生背景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执行至2020年,2020年第四季度,我局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着手开展第八轮乡镇财政体制拟定工作,从四类乡镇中分别选取万家乡、胡乐镇、仙霞镇、青龙乡、中溪镇、南山街道等开展体制调研工作,形成初稿后召集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进行座谈,经不断修订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批准,于2021年6月正式发文,自2021年1月执行,期限五年。二、第八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主要调整内容(一) |
史朝华等代表:
你们在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为乡镇基层减负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体制产生背景
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执行至2020年,2020年第四季度,我局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着手开展第八轮乡镇财政体制拟定工作,从四类乡镇中分别选取万家乡、胡乐镇、仙霞镇、青龙乡、中溪镇、南山街道等开展体制调研工作,形成初稿后召集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进行座谈,经不断修订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批准,于2021年6月正式发文,自2021年1月执行,期限五年。
二、第八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主要调整内容
(一)保障体制内人员奖励支出。我市乡镇、街道2016-2019年一次性奖励(即3个月工资)支出共7418万元,其中仙霞镇377万元。考虑三、四类乡镇体制资金有限,培植新税源的财力及土地出让金结余有限且缺乏稳定、不可持续等特征,不能对预算资金形成有效补充,工业乡镇虽财力较足但肩负经济发展要务,故该资金暂由市财政全额超调至乡镇。因奖励性支出已常态化且在2022年固定为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两类,结合第八轮体制保障状况,将超调的7418万元全额调整为对各乡镇的体制补助,另市财政承担改革后的两项奖励的85%部分,乡镇仅需承担15%,相比第七轮由乡镇全额承担事业编制人员目标考核奖的口径,乡镇支出压力有所减轻。
(二)调整税收分成办法。第八轮对存量的目录企业实行基本分成与奖罚分成并行,固定基本分成,同比超收实行超率累进奖励,同比短收按照降幅比例扣减基本分成。1.基本分成。综合第七轮体制收支情况,按照2020年二、三、四类乡镇分成数的90%给予基本分成。2.奖励分成。在基本分成的基础上,同比税收地方留成超上年增收的部分实行超率累进奖励分成,具体为:不超过上年税收10%(含10%)的部分,超过上年税收10%-20%(含20%)的部分,超过上年税收20%-30%(含30%)的部分,超过上年税收30%的部分,分别按0%、30%、40%、100%分成。两项合计不足60万的按60万计算。同时交通运输、其他企业及2021年9月后新增企业的所有地方财力扣除1%的征管经费后全额计算至乡镇,这是乡镇体制资金较为突出的一个增长点。
第八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以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力保障力度,强化了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做到“保稳定、促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逐步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努力提高基层政府保障能力。
三、考核指标方面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考核指标下移问题,我们积极对接了市委办、政府办相关科室,后期将开展实地调研后另行答复。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胡刘鹢
联系电话:0563-4110031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