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306-00028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14: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王学坤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实行对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普惠型政策的建议”(第1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免收下列乘客的乘车费用:(一)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二)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四)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五)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目前,我市公交企业已按照《条例》规定落实相关政策;考虑到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公交企业亏损现状,我市暂没有实行普惠型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根据您的建议,市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