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306-00033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14: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彭辉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实行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建议》(第104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免收下列乘客的乘车费用:(一)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二)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四)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五)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目前,我市公交企业已按照《条例》规定落实相关政策;二、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宁国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5月11日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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