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304-00227 | 组配分类 | 国土调査地类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5 15: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 内容概述 | 宁确[2023]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胡树荣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公告如下: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坐落土地面积(平方米)权属性质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宗地四至备注胡树荣港口镇新建街62.89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住宅用地北:梅青松用地东:街道南:通道西:本户房屋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宗地权属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科,联系电话:4012785)。逾期无人提出 |
宁确[2023]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胡树荣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公告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权属性质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土地用途 |
宗地四至 |
备注 |
胡树荣 |
港口镇新建街 |
62.89 |
国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住宅用地 |
北:梅青松用地 东:街道 南:通道 西:本户房屋 |
若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宗地权属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受理地点: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监测科,联系电话:401278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确权其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