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306-00062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3 08:21 |
发布文号 | 民办〔2023〕29 号 | 关键词 |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本级文件】关于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二级机构,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端 午期间各机构安全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结合“安全生产月” 开展一次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4 日— 16 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二、检查范围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
三、人员分组安排
市民政局统一安排车辆,具体人员分组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及重点
1、 内务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明确 安全责任人,执行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是否执行重要岗位24 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是否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留样关和供给关,是否按明厨亮灶要求落实到位等。
3、 防火防控安全管理。是否制定灭火和抢险救援应急 预案;是否做到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会熟练操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等。
4、汛期安全管理。是否建立防汛领导小组,落实工作 职责;是否制定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及其职责;汛期前,是否对雨水、污水管道、集水坑、污水井及其他排污管道进行疏掏、清障和维护;楼屋 面垃圾是否清理、下水口是否有堵塞。
5、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是否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 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是否组织养老行业从业人员参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 知识竞赛活动;是否通过室外电子荧屏、发放宣传单、悬挂 横幅、播放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五、有关要求
1 、各抽调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做到检查有结果、有记录。检查表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对发现 的安全隐患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能够现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
2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前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附件:1 、宁国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人 员安排表
2 、宁国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