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1XJ/202304-00067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7 16:2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负责人解读】宁国市司法局副局长向进解读《宁国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23-2025 年)》 | 内容概述 | 一、问:决策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
一、问:决策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皖司发〔2023〕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三、问:研判及起草过程如何?
答:2023年2月份,根据安徽省及宣城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于4月份正式印发。
四、问:方案要达到什么目标?
答:2023年底,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 个,市级总数达到 62 个以上。2024年底,新创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 个,省级以上总数达到 37 个以上。2025年底,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 个, 市级总数达到 84 个以上。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 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 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自觉性明显提升。
五、问:什么是民主法治村(社区)?
答:“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由省司法厅、民政厅通过对村级组织法治教育开展情况、村务管理规范是否有序和矛盾纠纷调处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产生的。凡在过去三年内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村“两委”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单位,均不得参评。
六、问:如果是我所在的村(社区)想申请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如何申请?
答:根据《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规定,凡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可以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分别申请相应级别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经宁国市司法局初审,按程序上报逐级审核。但需要注意的是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首先需要获得宣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称号,才可以对照创建标准进行申请。
七、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功后,我们村(社区)有哪些获利的地方?
答:首先,我们会对已获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村荣誉室进行展陈,实行“挂牌子、亮身份”,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社会影响力。同时,会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农民学法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人民调解室、村(社区)群众微信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为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场所。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役军人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命名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营造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八、问:如何知道我所在的村(社区)是否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答:宁国市司法局会根据创建批次安徽省和宣城市文件定期在宁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通过你也可电话咨询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司法所,了解创建情况。
并且在创建成功之后,我们会对村(社区)进行挂牌公示。
九、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保障措施主要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专业水平、扩大宣传成效。
十、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宁国市司法局
解读人:宁国市司法局副局长向进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3-4015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