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407-00020 | 组配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7-03 09: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中溪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申请主体个人二、办理条件经济困难三、申请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一、申请主体
个人
二、办理条件
经济困难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核实材料——决定
五、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监督投诉电话:
九、办理地点:宁国市司法局中溪司法所
十、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十一、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二、热线平台指南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宁国市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咨询热线:0563-4032009
十三、网络平台指南
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www.12348.gov.cn/#/homepage
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
宁国公共法律服务掌上服务大厅:http://zsfwdt-ng-xc-ah.shiduai.com/#/index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