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307-00056 | 组配分类 | 组织培训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17 08: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组织培训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工匠培训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全力提升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和业务素质,提高农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拟于近期举办2023年度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现就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安排1、培训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7月19日7:40-8:10报到)2、培训地点: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培中心(一楼培训教室)3、培训对象:乡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及建筑工匠二、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主要内容:1、工匠精神2、农村建房和风貌塑造3、施工图识读4、建筑材料5、农村建设政策法规6、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7、农房规划设计8、农房加固改造及房屋安全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全力提升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和业务素质,提高农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拟于近期举办2023年度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现就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23年7月19日-20日(7月19日7:40-8:10报到)
2、培训地点: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培中心(一楼培训教室)
3、培训对象:乡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及建筑工匠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主要内容:1、工匠精神2、农村建房和风貌塑造
3、施工图识读4、建筑材料5、农村建设政策法规6、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7、农房规划设计8、农房加固改造及房屋安全性鉴定等。
培训方式:采取集体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其他事项
1、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建筑工匠培训期间安全及纪律管理工作。培训期间建筑工匠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要经所在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同意,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相关课时按实际参训课时进行备案,修完规定课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发放结业证书。对本次申报培训但不参加的建筑工匠,纳入诚信档案管理,5年内不允许申报培训。
2、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做好课程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联系人:住建局城建科:程纬梁181****3368;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张扬华138****0410)
3、中午统一在云门半岛度假酒店就餐,请带队人员带到指定地点就餐。参会人员请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件和蓝底2寸照片2张。
2023年7月6日
抄送:宣城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