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306-00147 | 组配分类 | 普通高中教育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9 10:44 |
发布文号 | 教行〔2023〕58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3年省级示范普通高中80%招生指标分解到初中学校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宁国中学、各初中: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省级示范高中宁国中学招生计划的80%指标分解到初中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分解依据1.享受分解指标学生数,是指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学生数。2.向农村偏远薄弱初中学校适当倾斜。3.市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学生享受指标分解政策,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人数,单独作为一个单位,纳入指标分配,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二、指标分解(见附表)三、录取考生条件1.2023年应届 |
宁国中学、各初中:
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省级示范高中宁国中学招生计划的80%指标分解到初中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解依据
1.享受分解指标学生数,是指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学生数。
2.向农村偏远薄弱初中学校适当倾斜。
3.市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学生享受指标分解政策,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人数,单独作为一个单位,纳入指标分配,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
二、指标分解(见附表)
三、录取考生条件
1.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必须是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在籍且在校三年)。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的考生不享受分解指标。
2.录取考生须在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填报宁国中学志愿,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
3.宁国中学分解指标录取宁国市范围内考生(含天湖学校)。
四、录取办法
1.在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各初中分解到校的指标数,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初中分解到校指标未完成的,剩余指标一律收回,纳入到宁国中学统招指标中。
五、工作要求
实行宁国中学招生计划80%指标分解到初中学校录取办法,是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将遏制初中生盲目择校和无序流动,有利于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实行校际间的均衡发展。各初中要严把资格审核关,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因资格审核不认真、不严格、不负责或弄虚作假等,致使不具备条件的考生占用分解指标录取到宁国中学,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市通报批评,并影响所在学校下一年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到校的人数。
附:2023年宁国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宁国中学)招生指标分解到校表
2023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