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11708013U/202304-00041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3-04-20 08:5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经开区安监局局长储毅然解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内容概述 | 一、出台背景《判定标准》是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进行修订形成的。2017版判定标准已经使用了五年多,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不断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反复执法检查,加上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部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风险程度显著降低或已基本整改完毕;另一方面,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投运,出现了一些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纳入判定标准范围。二、适用范围除工贸行业共性的3类重大隐患外,还包含了冶金企业8类、有色企业13类、建材企业8类、机械企业7类、轻工企业7类、纺织企业2类、烟草企业2类、粉尘涉爆企业10类、涉 |
一、出台背景
《判定标准》是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进行修订形成的。2017版判定标准已经使用了五年多,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不断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反复执法检查,加上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部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风险程度显著降低或已基本整改完毕;另一方面,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投运,出现了一些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纳入判定标准范围。
二、适用范围
除工贸行业共性的3类重大隐患外,还包含了冶金企业8类、有色企业13类、建材企业8类、机械企业7类、轻工企业7类、纺织企业2类、烟草企业2类、粉尘涉爆企业10类、涉案制冷企业2类、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2类。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经开区安监局
解读人:储毅然
联系方式:0563—417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