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308-00053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3-08-02 18:3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政府公物仓系列问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负责人解读】党委委员、国资委副主任 徐东晖:政府公物仓系列问答 | 内容概述 |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宁国市财政局针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解读人:宁国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国资委副主任:徐东晖,解读如下。 |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宁国市财政局针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解读人:宁国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国资委副主任:徐东晖,解读如下。
1.问:政府公物仓是什么?
答:宁国市政府公物仓(以下简称公物仓),是指对市直单位、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等现已闲置并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调剂使用的运行平台。公物仓实行网上运行的管理模式,不设实体仓库。各乡镇、街道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参照《宁国市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问:将资产缴入公物仓权属会马上发生变化吗?
答:市直单位根据资产使用实际情况,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将资产缴入公物仓。入仓资产在公物仓管理期间权属不变,由缴入单位实施日常管理。
3.问:市直单位可以跨地区领用公物仓资产吗,运费谁出?
答:可以。市直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在一体化系统内“公物仓可申请资产查询”模块查找全部在仓可用资产。如有领用需要,申请使用单位可填写《宁国市公物仓资产调入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经资产缴入单位和缴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凭批准的《申请书》,到缴入单位领取并承担有关运输及拆装等费用。缴入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