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55631526X5/202309-00027 组配分类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01-20 15:5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社局 主题导航 劳动、人事、监察
信息名称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1.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通知,我市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1.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文件通知,我市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2.咨询电话: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63-4017360

  3.相关说明材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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