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5543467L/202308-00088 | 组配分类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8-24 14: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
信息来源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仙霞镇2023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五期 | 内容概述 | 2023年8月24日上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 |
2023年8月24日上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农业农村、自规所、综合执法、交通、水利、林业、环保、供电等管理办公室成员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石岭村石岭头组村民郭家进,户主郭家进,家庭人口4人,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50平方米,拆除全部老旧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石岭村加强巡查监督。
2、盘樟村狮山三组村民杨华秀,户主杨华秀,家庭人口4人,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拆除全部老旧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因整体房屋需退让林地,房屋宽度控制在11米。请执法队和盘樟村加强巡查监督。
3、盘樟村一组村民陈子林(户主之子),户主陈永新,家庭人口4人,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1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拆除全部老旧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已纳入2023年村庄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盘樟村加强巡查监督。
4、盘樟村高山十组村民王爱喜,户主王爱喜,家庭人口4人,为满足生活需要,申请改扩建厨房一栋1层,申请面积50平方米,地类为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予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盘樟村加强巡查监督。
5、盘樟村狮山四组村民李来友,户主李来友,家庭人口4人,因房屋倒塌多年,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地类为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予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盘樟村加强巡查监督。
6、龙亭村六甲组村民杨小顺,户主杨小顺,家庭人口2人,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25平方米,保留附属房屋35平方米,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龙亭村加强巡查监督。
7、龙亭村祠堂组村民李小发,户主李小发,家庭人口1人,为满足生活需要,申请原址翻建厨房一栋1层,申请面积30平方米,现主体房屋130平方米,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龙亭村加强巡查监督。
8、杨山村水东八组村民杨品启,户主杨品启,家庭人口2人,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拆除全部附属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杨山村加强巡查监督。
孔夫村东安5组村民王均,户主王均,家庭人口3人,因房屋破旧,申请原址翻建主体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拆除全部附属房屋,地类符合,非耕地,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批准,自行协调邻里关系。因房屋周边为林地,严格按照原址翻建,不允许向外扩建。请执法队和孔夫村加强巡查监督。
备注:请各村根据会议纪要的结果,及时将会议结果通知到所有申请建房的农户,确定翻建房屋时间请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待放线批准完成后到农业农村办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