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309-00310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25 16: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国疾控综传防发〔2023〕14号) | 内容概述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3年9月13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为加强和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进展,制定本规范。第一章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