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308-00098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8-07 14: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实施方案,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南极乡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各村、乡直各单位:《南极乡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各村、乡直各单位:
《南极乡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深刻汲取生态环境突发事件教训,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宁生环办〔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
1.设立乡级网格。以乡为单位,设立乡环境监管网格长和副网格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网格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网格长,构建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牢固防线,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巡查队伍。环保干事为网格员(具体负责网格化机制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开展网格化机制各项工作,全面排查网格内环境风险隐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防治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发生;确定本级重点巡查污染源名单,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禁烧等环境问题,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对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网格长报告;妥善处理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及时化解污染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诉求以及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监督村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设立村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村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村环境信息员为网格员,主要职责是协助乡级网格监控、发现、举报环境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行为;对巡查发现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秸秆禁烧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协调处理巡查发现的或群众反映的情节简单轻微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问题:发现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做到及时上报。按照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原则,各村要向下延伸建立村民组级网格,确保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
二、工作程序
环境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拍照、记录工作,并立即将发现问题报告村环境网格长。村环境网格长及时组织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超出区域及职责范围外的问题及时报告乡环境网格长。
乡环境网格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巡查检查,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做好记录、核实、交办、督办工作。乡环境网格长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专题会议,调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重大环境问题及超出区域、职责范围外的问题及时报告市级环境监管网格长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