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310-00059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10-11 10:13
发布文号
无
关键词
主动回应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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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名称
【主动回应】如何理解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内容概述
答:《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
【主动回应】如何理解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答:《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建房等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了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应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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