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401-00192 组配分类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11 12:5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信息来源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内容概述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二、申请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减或减少情形的。

三、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职工人员变更表》。

四、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到绩溪县人社局综合窗口办理;

2、综合窗口受理、初审,扫描上传材料,录入数据;

3、征缴中心复核、审批;

4、或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六、咨询方式

港口镇人民政府二楼社事办:0563-4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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