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74T/202408-00125 组配分类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发布机构 万家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8-19 10:1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信息来源 万家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内容概述 一、项目名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三、受理部门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四、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一、项目名称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户籍派出所及户办大厅

四、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一)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当天制作、发放。

(三)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标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用10元/证

2、收费依据:《公安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公通字[200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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