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4XF/202306-00167 | 组配分类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发布机构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3-06-30 10: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信息来源 | 竹峰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2023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 内容概述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时,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时,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启动一级或二级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2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