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311-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举措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3-11-16 08:1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负责人解读,政策举措
信息来源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刘勇解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内容概述 该行动方案主要为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四是保障措施。

【主要负责人解读】宁国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刘勇解读《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该行动方案主要为四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四是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四个主要目标:

1、到2025年,市场导向、利益共享、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基本形成。

2、敢于转化、乐于转化、便于转化、善于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更加优化。

3、赋权放权、宽容失败、尽职免责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更加完善。

4、努力成为全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样板省份。

列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当年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3500亿元,累计转化省内外科技成果超过10万项,累计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万家。

(二)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

主要瞄准破解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从五个方面开展深层次的重构和构建改革。

1、重构成果转化评价与考核制度。改革评价机制、考核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机制,各市应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将输出技术合同在皖转化的数量和成交额作为高校院所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将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将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各级政府、园区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对各级财政稳定支持的研发平台,将财政支持经费与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挂钩。

2、构建新型科研攻关体制。聚焦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改革重大科研任务形成与实施机制,成立省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来自企业科技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由科学家和企业家联合开展产业技术发展趋势预测。对难度大、风险大的项目采用“赛马制”。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试行基于信任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开展科技项目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试点。

3、构建赋权与尽职免责机制。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在赋权改革试点单位以及国家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点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授权高校院所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者对外投资等管理事项;健全审计、监督、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

4、构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贯通机制。建立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任务清单、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任务清单。创建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推动企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优化高能级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动态捕捉机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研究方式,推动前沿科技成果商业应用。市、县(市、区)及开发区选派“科技情报员”开展产学研对接。

5、构建成果转移转化供需融合发展机制。打造“科大硅谷”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提升“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搭建省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平台体系。研究完善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

(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

着重瞄准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和服务主体能力不强问题,实施五大专项行动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

1、开展创新平台共建专项行动。推进现有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院所与各市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各市对共建的创新平台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房和引进人才住房等。

2、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专项行动。争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制”试点。强化以企业为主导来承担科技攻关计划。选派数字专员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适时调整“三首”研制需求清单、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引导创新主体对标研制、示范应用。依托科技领军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对引进的省外领军企业在皖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与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研究院等,符合规定的按科研用地给予相应保障。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政府确定的城市,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3、开展科技成果中试孵化扩容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研究院+运营公司+基金”、多元化投入团队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等模式,建立以成果转化为主导,兼具科技研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多种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引导领军企业和专业机构在高校院所附近或开发园区建设一批通用性或行业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建设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领军企业、开发园区等创办专业孵化器。引进省外知名高校院所在皖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建设科产城一体融合的科技创新集聚区。引导开发园区、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发布重大应用场景需求清单,推进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

4、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提质专项行动。推进技术转移载体建设。高水平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围绕十大新兴产业,推动各类开发园区提供办公场所和配套条件,引进知名高校院所或国内头部技术转移机构。

5、开展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增效专项行动。支持商业银行等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科技支行。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龙头企业设立工业互联网基金。建立天使投资基金群。设立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设立雏鹰计划专项基金,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种子投资基金投向科技成果转化早期项目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入皖,壮大早期投资的基金丛林。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省科技厅牵头)各市、县(市、区)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建立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机制。(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省、市、县(市、区)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督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省科技厅牵头)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安徽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省高院牵头)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加PCT专利布局,提升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运营水平,争创中国(安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3、加强统计分析。高校院所应当按照规定向其主管部门和科技、财政部门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报告。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动态发布全省及各市科技成果转化指数。(省科技厅牵头)

4、加强宣传推介。从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以及园区、企业,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跟班学习,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需求对接和难题帮办。(省委组织部牵头)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营造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紧抓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氛围。(省科技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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