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307-00186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10:1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2023年第三批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内容概述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案件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备注宁国市七柒看早点经营铺个体工商户92341881MA2QQFBJ20宁国市七柒看早点经营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吴琴宁市监处罚[2023]5-14号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经营超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宁国市七柒看早点经营铺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QFBJ20 |
宁国市七柒看早点经营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吴琴 |
宁市监处罚[2023]5-14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农夫山泉100%NFC芒果混合汁”1瓶;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
0.2 |
0.002 |
2023/5/30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方志洪菜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8P0Q611Q |
宁国市方志洪菜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方志洪 |
宁市监处罚[2023]5-1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28瓶“吉辣来”吃得爽野山椒;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
0.2 |
0.0042 |
2023/6/1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宁国市阿芳日杂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81MA2QQJPQXK |
宁国市阿芳日杂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黄美芳 |
宁市监处罚[2023]5-1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文武”牌豆豆香7袋;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
0.2 |
0.00175 |
2023/5/30 |
2099/12/31 |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